距离好评返现绝迹还有多远
返现红包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或被禁止
□ 本报记者 朱宁宁
一年一度的“双十一”已经落下帷幕,“剁手党”开始沉浸在拆箱喜悦中。不少人发现,快递盒子里除了自己购买的商品之外,还经常会多出一张小卡片。这些小卡片有着同一个目的——求好评。消费者只要按照商家的要求,凑够字数和图片,发送五星好评并截图,经店铺客服确认后就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红包。
“好评返现”的现象由来已久,甚至很多消费者已经把刷好评返现当作司空见惯的事。“好评返现”一般金额不大,表面看起来似乎无伤大雅,但实际上带来的危害却不小。不但违反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诚实守信、公平交易的义务,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,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,扰乱网络交易秩序,长此以往还会破坏平台经济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,进而影响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。
鉴于此,一些业内人士认为,让“好评返现”绝迹,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,也是引导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。建议大力整治破坏市场秩序的“好评返现”行为,采取多种举措,继续完善加强电子商务相关法律规定,加大执法力度,引导消费者合法理性消费。
好评返现乱象丛生
记者调查发现,对于“好评返现”小卡片,大多数消费者会采取不理会的态度,但也有一些消费者觉得这相当于“薅羊毛”,是“回血”的好机会,因此会选择欣然收下。
由于很多“晒图有红包”的金额并不低,甚至十几元的商品“好评返现”却能达到三元、五元之多,因此,通过“好评返现”方式“回血”的人并不在少数。有的消费者会为此而违心给出好评,哪怕与真实购物的体验不符甚至相反。一些尝到甜头的消费者还会主动去问商家是否有“好评返现”。还有个别人动了歪心思,在拿到晒单返利之后随即退货。
但“好评返现”背后其实存在种种乱象,使得消费者在“薅羊毛”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。比如,有不少人因为“好评返现”被商家欺骗和糊弄,给出好评后并没有拿到返现;有的给了好评之后才发现返的并不是现金而是优惠券;还有的实际返现金额与之前承诺并不相符。曾有媒体报道,有消费者因写好评后商家未能返现将商家告上法庭,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,理由是“好评返现”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不应受法律保护。
此外,消费者参与“好评返现”还有可能掉入电信诈骗的陷阱。好评卡的返现方式一般都是加客服微信再返,这也极其容易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,从而带来风险。
影响诚信体系建设
“‘好评返现’跟此前曾形成产业链的‘职业刷好评’行为,实质是一样的。‘职业刷好评’经过严厉打击目前基本销声匿迹。但是‘好评返现’仍处于灰色地带,已经成为电商领域的‘牛皮癣’。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,基于贪小便宜等人性弱点,一些消费者明知这种行为不道德,但一旦有机会仍会违心给出好评,导致出现消费者之间的“好人互害”模式。
一方面,由于消费者在给“好评”时,并不能一定会保证客观、真实,导致后续消费者无法获得客观、真实、准确的商品信息,作出错误判断。与此同时,当“好评返现”成了一种潜规则,就会引发“剧场效应”,恶化经营环境,导致成本提高,一些商家就会把返现成本加到商品价格中,消费者跟着一起埋单。
“此外,‘好评返现’大行其道还会毒化社会风气,导致彼此不信任。商家说的,消费者不信,别的消费者说的,消费者也不相信。这种互不相信的模式对诚信体系的建设非常不利。”刘俊海说。
完善电商法律制度
其实,针对“好评返现”,我国现行法律并非空白。
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介绍,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,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、用户评价、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此外,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中也有相关规定。
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,多位代表提出议案,认为目前网络平台、商品经营者等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有待明晰,建议对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。
据悉,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。该委将密切关注互联网经济发展,在相关立法、监督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相关代表议案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,推动解决议案所提问题,同时加强修法研究,不断健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制度。
值得关注的是,今年8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《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其中明确规定: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、红包、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、点赞、转发、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。
创造公平竞争环境
那么,消费者这种为了返利违心给好评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呢?对此,业内观点不一。有观点认为,给不给好评的决定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,这是消费者处分自己权利的体现,“好评返现”严格来说并不违法。但也有观点认为,“好评返现”中的虚假评价会误导其他消费者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损害了消费者整体利益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“实际上,消费者参与‘好评返现’的行为,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。”对此,刘俊海认为,商家收买贿赂一些缺乏自律意识的消费者,消费者和商家以利益为勾连,双方之间给好评拿红包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。
鉴于此,刘俊海认为,要想真正遏制“好评返现”的现象,除了平台和电商应回归主业,努力提升商品服务质量、售后服务等,通过改善消费体验,提高自身竞争力,靠真本事和同行公平竞争。与此同时,消费者也要自觉抵制,不应当违心给出不实评价。
“治理‘好评返现’的一个重点,是要规范经营者,尤其是要牢牢牵住平台经营者这个‘牛鼻子’。”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指出,外卖和电商平台上“好评返现”屡禁不止离不开某些平台的“推波助澜”,平台负有监督失职的责任。
目前,虽然国内一些大型电商平台制定的经营规范中已经把“好评返现”列为违规行为,将对发现违规的商家进行处理,比如将相关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。部分平台对于“好评返现”还设置了相应的举报入口,但实际中却一直“雷声大、雨点小”。
在胡刚看来,一些商家之所以一直钟情“好评返现”的招数,与目前平台采取的评分体系无不关系,也反映出平台的规则存在漏洞。由于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包括“好评返现”等行为,很多人网上购物都会把用户评价、交易信息等作为选择店铺的重要参考。这种情况下,商家为了获得高评分,获得平台的流量倾斜,就会想方设法弄“好评”,由此导致“好评返现”屡禁不止。
鉴于此,胡钢认为应当加大对于平台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。同时,平台应当调整和完善现行的评分机制,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,不再给“好评返现”存在的土壤。
“监管者要用好、用足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和处罚权限。”刘俊海建议,对于“好评返现”,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以监管,建立“好评返现”黑名单,及时将“搅局”平台以及商家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严惩。
记者手记
违心违法的好评返现当休矣
□ 朱宁宁
没有人喜欢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谎言的世界中,哪怕是网上的虚拟世界。
“大家好,才是真的好。”在不少消费者眼中,网购店铺的评分是一项很重要的数据,下单前先习惯性地看好评是许多人惯常的网购消费习惯。然而,这个习惯正在慢慢地发生变化。很多人都感觉,如今想看个真实的评价,越来越难,而且“大家说好的,未必好”。评论区里开始越来越多地充斥着大量的明显缺少真实性的虚假好评,内容基本千篇一律,皆是好评模板。比如,“质量不错,与卖家描述的基本一致,还是挺满意的”“卖家服务挺好的,沟通挺顺畅的,总体满意”等等。很多消费者不得不留个心眼,专门挑差评看,出现了“只看差评不看好评”的新消费习惯。
对商品进行客观评价,是消费者的合法正当权利。通过这种评价体系,其他消费者可以得到参考,商家也可以接受监督,更好地提供服务和产品。然而,当商家通过蝇头小利的返利方式诱导消费者给出好评时,这种评价体系就变了味儿。一些消费者为了获得返利,即便对自己的消费体验并不满意,仍然会违心给出好评,导致好评不再具备参考价值。
“好评返现”金额虽小,危害却并不小,不但扰乱网络交易秩序,也违反了诚实守信、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。长此以往,人人都有被误导消费的可能,“好评返现”的成本最终也会由全体消费者集体“埋单”。真正遏制“好评返现”,除了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撑外,也需要消费者坚决抵制,切勿为了几块钱沦为商家“棋子”。同时,平台也要履行义务,采取必要的严防严控措施。
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健康的网购环境需各方合力创造和维护,诚信也应当是各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底线。违心又违法的“好评返现”当休矣! 【编辑:叶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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